宿城区专利申请
申请专利的好处无需再说,但你可知道在专利被授权以前,专利申请权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转让的权利?同样可以帮你赚取经济利益!那么宿城区专利申请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呢?转让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今天小知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专利申请权转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设计人可以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设计人已经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但还未拿到专利授权书之前,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
这两种情况的本质都是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主体发生的改变,不同点是两者发生时所处的专利申请阶段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阶段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双方都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也许你已经听得晕头转向,接下来就结合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A和B双方约定,B将其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给A,由A自主办理专利申请,B放弃专利申请权;A支付给B专利申请权转让费20万元,其中,合同签约后预付10万元,合同公证后补付10万元;合同签字生效后,即由A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合同还约定,以后不论A在生产中的经济效益如何,B无权再要求A支付报酬,亦不承担经济退回风险。合同签订后,A分两次支付给B转让费15万元,但未按合同规定办理公证手续。B认为A未按约支付转让费,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来,B申请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据此,A向法院起诉,要求B返还转让费15万元,并赔偿违约金3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A和B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未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未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
为规范使用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2017版)提交的商标网上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事先与商标局签订《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网上申请相关约定。
第二条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商标申请人自行提交网上申请事宜的,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需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
商标申请人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用户注册申请。
第四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并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网上申请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提交。
第五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申请文件成功提交进入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进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档案、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
第七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缴纳商标规费,未成功支付的视为未提交申请。
第八条关于纸件申请的所有规定,除专门针对以纸件形式提交的商标申请的规定之外,均适用于商标网上申请。
第九条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
企业将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是获得法律保护最常规和有效的途径。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将在法定的时间内享有该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如果不申请专利,则该技术可能在通过使用、发表、反向工程等方式公开技术从而不再获得法律保护。专利还往往成为竞争对手之间商业博弈的重要砝码,也常是企业获得一些资助和政策优惠的指标。
当然,企业申请专利时需要公开其技术方案,可能导致一些技术无法保存秘密。不过,公开技术方案并非要求公开企业的全部技术细节,公开范围由企业自行权衡。如果采取保密方式而不申请专利,则一旦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开后就可能不再受到任何保护。
同时,申请专利需要进行相应的日常管理,并产生申请费、年费等费用。对此,专利代理建议企业需根据自身实力综合权衡。
我们在注册商标时不知道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范围,不清楚商标有多少种类,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有哪些种类?如何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商品商标;
2、服务商标;
3、集体商标;
4、证明商标。
商标种类的详细内容如下: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最常用的商标,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拣挑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标记,又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商品商标是申请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优先权保护的唯一标记;
2、服务商标。用以标志和区别无形商品即服务、劳务的商标;
3、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其他组织的名义主粗,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其为组织成员的标志。以地理标志做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组织,该组织应依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该注册组织的,也可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组织无权禁止;
4、证明商标。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如果某商品的商标中含有地理标志,但是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则该商标不得使用,更不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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