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企业商标续展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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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企业商标续展的可选方式

作者:宿迁德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1 08:54:57

每个人都听说过宿迁商标注册,但您听说过商标注册证书吗?事实上,注册人可以通过在线发布的中国商标上的注册通知和商标注册证明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商标注册证书是为便于商标注册人使用而签发的书面证书。因此,需要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应向商标局申请签发商标注册证书。当然,在公司上市,转让等情况下,还需要商标注册证书。那么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要了解好这些要点?

一、申请条件;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人提交相关文件。如果符合条件,商标局将在商标文件的印刷版上签发“商标注册证书”证书。

二、处理方式和流程商标注册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必须委托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商标局处理。其他注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直接处理直接进入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2)邮寄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局办公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注册国内注册商标,签发注册证书业务。(3)委托已经向商标局备案的他人或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或者选择已经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在商标局注册的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商栏目中公布。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1、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2、如果商标注册人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变更证明的副本和公章。3、如果商标被转让,应提供商标转让人或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提供商标注册号列表。5,邮寄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接收文件的通讯地址。

四、支付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检查商标文件申请人按照条件提交材料,直接办理,等待账单;如果邮件被处理,商标局将把证明文件发送给申请人,通过邮局提交。文件的通信地址。

1.什么是有意义商标?

有意义商标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表达、暗示了某种意义或事物,称之为有意义商标。其文字具有必定意义的,又可称为涵义商标;其图形具有表述性的,又可称之为指事商标。

2.什么是无意义商标?

无意义商标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直接表达任何实质内容的符号。文字,包含中文、外文、中国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字母等;图形,则指不表述任何客观事物的图画或几何图形等笼统图画。

国际商标含义

国际商标,即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者《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即马德里体系),由成员国的法人和自然人,通过本国商标主管机关向设在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的,可以同时在除申请人所在国之外的其他成员国要求取得领土延伸保护的宿迁商标注册申请,称为国际商标。

注册国际商标缘由

或许有的用户有这样的疑问,商标在国内注册就不受保护吗?不是的,商标在国内注册同样受保护。但商标的保护作用是有国别性的,如果你在国内注册一个商标,在国内受保护,但是在别的国家就不受保护了,如果你想在国际上也都受到保护,就要在国际上注册。

注册国际商标注意事项

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一般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区别于国内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有更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现在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4、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不予受理的国际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1、2、3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6、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盲期风险不可避免无论是宿迁商标注册申请人还是商标代理机构,查询近似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申请信息,但这些申请资料都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也就是说,我们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递交到商标局,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大概在3~6个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查询盲期。在盲期内的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这个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如果担心因此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小知建议申请人可以委托提供风险代理的商标代理机构,避免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和不退款的双重损失。驰名商标风险难以查明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

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因此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精神,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一枚商标即使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也不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不定期公布驰名商标的名单,但在商标查询时却无法判断哪些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成为商标查询中又一个隐性风险。

在商标查询的时候,是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盲期,这是大家了解的。但是怎样确定盲期要怎样做到避免,这还是需要更多的知识面才可以实现成功。避免商标出现重复性,还是要避开很多的雷区,这样才可以更加具有保护性,让人们都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权益维护。从驰名身上我们就能看见原则性的问题,说白了商标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并且是有一定的创新性才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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